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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709465059L/2022-0021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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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且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区直管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

   (二)机构设置。

我局是涪陵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城乡环卫科、执法监督科、督查考核科。2021年年末有在编职工27人。

   (三)单位构成。

下属6个事业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水域环卫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新城区服务中心。下属6个事业单位均是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和决算单独编制、单独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422.25万元,支出总计8,422.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2.99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投资2453.94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06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5.64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投资245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9.28万元,占99.4%;其他收入45万元,占0.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57.9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31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3.68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投资24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68万元,占8.2%;项目支出7,634.91万元,占91.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31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2021年新增45万元,当年支出10.38万。乡镇公厕新建和改造项目是三年滚动支出,年初结转158万,当年使用15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项目2021年共支出132.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14.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10.79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投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9.37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9.51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垃圾转运及处置169万元,垃圾分类328.87万元,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335.33万元,垃圾焚烧处置150万元,城镇综合管理考评700万元,垃圾处置费代收工作经费133.06万元,次级河流清漂131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8.06万元,其他年中增加工作追加97.79万元。由于人员变动(退休2人,调入2人,新招录2人)追加基本支出3万元,目标奖追加94.71万元,中人职业年金追加10.02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退休一次性补贴追加18.6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5.6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1.86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较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1.26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6.40万元,其中由于人员变动(退休2人,调入2人,新招录2人)追加基本支出3万元,目标奖追加94.71万元,中人职业年金追加10.02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退休一次性补贴追加18.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14.86万元,其中垃圾转运及处置169万元,垃圾分类328.87万元,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335.33万元,垃圾焚烧处置150万元,城镇综合管理考评700万,垃圾处置费代收工作经费133.06万元,次级河流清漂131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7.04万元,其他年中增加工作追加97.79万元,城管执法项目支出增加33.95万元。年初预算支出上年结转1.18万元实际并未实现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5.6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93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本年用上年结转支出项目尾款98.98万元,城管执法项目使用上年结转33.95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39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9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中人职业年金、退休一次性补贴。

   (2)卫生健康支出29.3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预算一致。

   (3)节能环保支出374.57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5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追加垃圾渗滤液处置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7,263.70万元,占9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9.18万元,增长36.42%,主要原因是垃圾转运及处置169万元,垃圾分类328.87万元,垃圾焚烧处置150万元,城镇综合管理考评700万,垃圾处置费代收工作经费133.06万元,次级河流清漂131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7.04万元,城管执法项目支出增加33.95万元,其他年中增加工作追加58.55万元,目标奖追加94.71万元,人员变动追加基本支出3万元。

   (5)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98.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用上年结转资金支出,但本年并未实现。

   (6)住房保障支出27.8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预算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8.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22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本年度退休2人,调入2人,新招录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09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7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5.99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垃圾处置费用支出使用政府性基金下降965.99万元。本年支出37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5.99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垃圾处置费用支出使用政府性基金下降965.9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由于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2万元,下降39.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7万元,下降24.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执法支队独立,划2辆车给执法支队使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32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机要文件交换、创文创卫、农村垃圾治理、城综管理考评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8万元,下降37.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14万元,下降26.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执法支队独立,划2辆车给执法支队使用。

公务接待费1.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来我单位检查调研、其他区县来我单位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举办“重庆渝东南片区园艺技能大赛暨涪陵区盆景艺术邀请展”接待各区县参展代表团。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6.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信息化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09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6项,涉及资金7634.9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套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 餐厨垃圾处置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为保护城市环境和三峡库区水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PPP投融资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38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采取特许经营权方式由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市环卫集团)负责重庆市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并授权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与重庆市环卫集团签订了《重庆市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30年,即从2015年5月22日至2045年5月21日。

重庆市环卫集团成立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益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涪陵区餐厨垃圾的处置。区城管局为该项目的实施、管理部门。2021年涪陵区财政拨款500万元用于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区城管局实际使用493.69万元。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通过检查、询问、现场核实方法对餐厨垃圾处置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3)评价结果为良。总体来说餐厨垃圾处置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餐厨垃圾收运时间每天2次,中午1点、下午6点,2021年共收运餐厨垃圾26059.94吨,全区餐厨垃圾无堆积。重庆市环卫集团取得特许经营权后专门在涪陵区成立了一个全新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益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运营。为我区增加了就业岗位,经济收入。益晖公司利用餐厨垃圾再加工,餐厨垃圾发酵生产沼气,废弃油脂则用于生产生物柴油,大力推动了回收再生循环经济发展。杜绝了用厨余垃圾喂猪、喂禽畜的源头,杜绝了用厨余垃圾喂的“垃圾猪、垃圾禽畜”流落到人们的餐桌上,同时,杜绝了泔脚油的回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人们吃的卫生、绿色,有益于人们的身体健康;保证了各类场所无厨余垃圾,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大大降低了淸扫人工和淸扫用水的消耗;保护了城市环境和三峡库区水环境,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4)存在问题:①制定的绩效目标含餐厨垃圾处理量,餐厨垃圾处理量与餐厨垃圾的产生量有关,处理单位无法控制,该绩效目标无可测量性。②未建立业务管理制度,未明确餐厨垃圾处置质量标准,无质量管理、群众监督、质量检查、项目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和手段,未按项目特点选择适宜的过程跟踪方式予以监管。③未严格按《特许经营权协议》执行。④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发现少部分餐饮店对餐厨垃圾分类执行不够;部分司机反应餐厨垃圾在处理厂等候进入卸料间卸料的时间过长。

   (5)有关建议①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力度。②增加服务宣传力度、合理调整运输时间线路,提高工作效率。

2. 涪陵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1)基本情况:《重庆市涪陵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涪陵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涪分类办发〔2020〕3号),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的要求,全面深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该文件明确了 2021年工作目标:实施龙桥、江北、李渡3个街 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9个街道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新增17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到38.0%以上;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为该项目的实施、 管理部门。2021年涪陵区财政拨款353.99万元用于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区城管局实际使用350.41万元。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涪陵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通过检查、询问、及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3)评价结果为良。总体来说完成年初工作目标。实施龙桥、江北、李渡3个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9个街道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新增17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0%以上;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了资源的再利用,创造了经济效益。减少了垃圾量减少了垃圾填埋占地,减少了污染。

   (4)存在问题:①区城管局对项目的后续实施、考核不到位。②部分服务外包业务,供应商的选择、合同金额的确定无依据资料。③公共场合虽设置了垃圾分类箱,大多数人了解到了垃圾分类,但未形成分类意识,未主动进行垃圾分类。

   (5)有关建议①重视项目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对参与项目具体工作实施的各单位进行奖优罚差。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完善业务程序。③加大宣传,让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

3. 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1)基本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涪陵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城管函〔2018〕70号),2018年4月前,实现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置量达90.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主要分三个方面:①前端收集,居民自行将垃圾投放到就近的垃圾桶或垃圾箱;②中端收运,将人口密集地垃圾箱内的垃圾转运至就近的压缩式垃圾中转站;③末端转运,将中转站垃圾压缩后转运至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中端、末端由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向区城建集团购买服务。

中端收运全区分为8个片区,打破行政区域界线,统一制定片区运输线路。末端转运采用压缩箱装满后,用20吨的钩臂车运输至垃圾焚烧发电厂。

2017年4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议事纪要(第22号),明确城建集团(玉环公司)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及在途管理职责。玉环公司实际负责中端及末端垃圾运输。玉环公司转运的垃圾在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简称“三峰公司”)过磅后焚烧。

2021年玉环公司获得该项目资金1200万元。

   (2)评价情况: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通过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方法对该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

   (3)评价结果为良。总体来说2021年度区城管局预算资金1200万元全额支付给玉环公司,实际拨付资金未超过测算资金。玉环公司完成负责的涪陵全区8个片区的中端、末端农村垃圾转运工作。减少农村垃圾大量堆放侵占农田、导致土壤破坏、近期难以利用而失去价值的状况。减少四害滋生,减少污染,促进村民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4)存在问题:①对项目监管不到位。②对项目成本未定期科学论证,未定期考核项目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的相适性。③未就拨付出的项目资金釆取相应的监控措施或手段;未对实际转运单位收到资金后的使用进行监控。对项目具体实施无现场抽查、监管。

   (5)有关建议:①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力度。②优化运输线路,提高工作效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881635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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