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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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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契

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今年来,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6次,掀起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自觉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城市管理七大专项提升行动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一网、一门、一次”政府职能改革,我局办理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渝快办”网上办理,网办率达100%,办理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减少申请材料,完善告知承诺事项办理流程,按照“统一流程、统一材料、统一时限“原则,全面实现全市城管服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深化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复制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改革成果,行政审批由串联改为并联,原规资、城管、交通三个部门办理的4个审批事项各自办理时间为6-15个工作日不等,变为各部门同时推进办理、最快6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行“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并纳入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库动态管理,对依据已失效、废止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而过时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今年以来,我局未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积极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现场旁听公开庭审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梳理复议、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和办理行政复议意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时回复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共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件、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完善我局相关制度,对议事决策原则、会议种类、范围、程序等作出详细的规定,不断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涪陵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7项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

   (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1.健全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清理出权力事项清单共177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137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权力事项8项,进一步明确了权责边界。积极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实现全过程记录,视频记录与文字记录做到相互补充;加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对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公正,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重大复杂案件的范围、集体讨论组成人员及程序,进一步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按时按要求在“信用涪陵”“信用重庆”网站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今年以来,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86条。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以及执法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继续落实驻队律师制度。

2.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支队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开展温和劝导、“柔性执法”;贯彻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包容性。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街面巡查执法行为规范及应急处置办法(试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监督及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从着装规范、仪容仪表、行为规范、内务卫生、会风会纪、装备使用、检查考核等方面作了规定。编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列丛书》,为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供助力。

3.提升执法能力。坚持线上、线下全覆盖,全员、专题相结合的培训体系,每月定期组织全员学习培训,学思想、学法规、学案例,学其他地方先进经验,提升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水平。支队先后组织《行政复议法》《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国旗管理执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专题培训;参加其他区县及市城市管理局主办的城市违法建设执法、园林绿化专题业务等培训,采取案卷评查、旁听行政案件审理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

4.突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加强违法建筑整治。推行网格化管理,联合街道、社区、物业建立四方违法建筑联合巡查机制,加大“即查即处”力度,积极推进分类处置,查处违法建筑10.06万平方米。二是加强户外广告整治。以编制新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为契机,坚持宣传在先、服务在先、摸清底数、分步实施,集中拆除有碍观瞻、存在隐患的破损户外广告6570.29平方米。三是加强停车秩序管理。深入开展私划停车位专项整治,依法取缔私划车位847个,纳入规范管理451个。明确人行道、车行道乱停车整治由公安部门负责开展,城管部门协同,整治力度更大、效果更明显。四是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主动担当,牵头组织研究并草拟《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通知》,明确相关部门和属地责任,推动建筑垃圾城乡全过程、全区域管理,立案查处43件,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2条。五是常态长效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占道经营2.5万起,查处478件,划设万汇路、荔圃路等21个临时摊区,让城市既有烟火气,又有洁净美。

5.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通过安排部署、广泛宣传、线索搜集、深入自查、案卷评查、强力整改、建立机制,全面摸排、清理、纠正城市管理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方面突出问题,对自查发现和交办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促进城市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强大动力,达到了专项整治的良好效果。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高效优质办理建议提案。今年由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22件,其中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7件;协办的建议提案56件,其中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35件。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将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截至目前,公开了政策文件、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预决算信息、407条行政许可结果、276条行政处罚结果,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权力清单、服务事项清单等内容。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继续做好信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排查、抓好动态管控,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下访接访,积极参加党政领导干部带队一日巡活动,做到防范在先、化解在小,今年来,及时办理回复信访事项35件、网络舆情18件,无重大不稳定因素发生。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突出宣传宪法及法律法规。利用“12·4”国家宪法日、“3·19”城市管理日、三月法治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宪法》《行政复议法》和涉及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等丰富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讲解相关法律常识等,引导群众树立法治社会理念,提高宪法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2.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送法上门”,执法人员在重大宣传节点向沿街商场商铺、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等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提供法律服务,解读法律法规重点内容,帮助市民群众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坚持行政处罚环节普法,将说理式执法纳入办案全过程,做到每个案件事理明、情理透、法理清,既准确适用法律,又解开当事人心结。坚持以案释法,积极报送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宣传警示作用。

   (九)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贯彻落实《涪陵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申报公职律师,提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的有效性,调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的积极性。今年来,共参加招标采购文件会审5次、审查合同73件,为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信息公开申请、重大执法活动、重要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各类公告和通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在日常工作中,普法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科学统筹部门资源,开展多部门联合普法活动较少,没有最大限度地促进法治精神传播。

   (二)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随着城市管理职能不断扩展,执法人员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还须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创新“场景式”执法培训模式。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示范区创建活动

以创建法治政府为引领,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深度挖掘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积极参加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持续深化实施市容市貌、停车秩序、违法建筑、建筑渣土、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以法治手段确保城市容貌清爽、秩序良好。

   (三)持续优化监管环境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运行安全的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根据城市管理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分类实施监管规则和标准,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四)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继续执行城市管理“八五”普法规划,弘扬法治精神,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突出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聚焦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主责主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城市管理部门大普法工作格局。

   (五)加强智慧平台建设

以数字重庆建设为引领,推进城市高效能治理,完善涪陵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积极开发应用场景,推动城市管理向智慧化转型。继续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智慧市政、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执法四个重点业务系统建设,积极拓展智慧平台功能运用,强化科技支撑数字化变革,扎实推进智能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效能。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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