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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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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政府、市局、区委、区政府的坚定领导下,不断强化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按时发布动态信息49条;公布了6个局属公共服务型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公开了6项市政领域相关行政审批标准,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法治政府年报,坚持依法有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拓展、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健全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2021年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抓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21〕1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审签流程、强化属性认定。二是严格公开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将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相结合,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间得当。

   (四)平台信息建设情况。根据市局、区政府的要求和工作指导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增设了重庆市涪陵区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板块,接入23项市政服务领域栏目,及时、准确地公开、完善、维护我局涉及内容,弥补市政领域信息空白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和议事日程并严格考核,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不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统筹管理力度不够等问题。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人员素质。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管理网络,明确领导、科室职责分工,实行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重点管、专职人员具体干的三级联动体系。同时,积极支持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切实增强专职人员业务技能。

二是夯实各项基础,狠抓业务工作。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促进信息公开更及时、更全面、更便民;严把质量关、保密关,依法依规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无舆情、无负面影响。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主动公开。在当前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并坚持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确保民众知情权和建议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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