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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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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市城市管理局、涪陵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推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各领域中心工作,全年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动态33条、通知公告16条、行政许可194条、行政处罚2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2条等,及时更新了公开指南、法治年度报告、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各类栏目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此外,配合协调区政府完成1起依申请公开的转办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流程,规范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前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分解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牵头,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

    (四)平台信息建设情况。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常态化管理,不断优化规范网站内容和栏目设置,全年开展集中评估整改3次;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深入推进微信公众号“涪陵城市管理”建设,进一步丰富功能和内容,及时发布信息,提高微信公众号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更好地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功能,提升城管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检查,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准确无误。由机关办公室牵头,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发现问题逐一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关注度越来越高,主动参与的意识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在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与深度方面下功夫,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继续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适应群众获取信息更新方式。三是认真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信息及时收集、主动公开,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公开、优质、便捷、全面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涪陵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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