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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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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梳理总结本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战略要求,坚决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涪陵府发〔2022〕15号)为依托,立足本区域发展实际与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优化服务水平的关键抓手,系统部署并落实全年公开任务。

工作中,聚焦政策发布与解读的准确性、时效性,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准确理解政府决策;着力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优化信息发布平台,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有效推动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为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除常态化更新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等法定公开内容外,着重突出城市管理专业领域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方面,集中公布了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市政服务信息;财政信息方面,按要求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项目支出、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等情况。执法与审批信息也得到及时公开,全年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41份,行政许可办结事项328项。全年通过网站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3条,具体包括:政务动态8条,本单位及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16条,通知公告22条,其他公文7条。此外,对机关简介、公开指南、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等栏目信息进行了全面更新,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准确地获取履职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下一步,持续优化申请渠道与办理流程,提升答复的精准性、规范性和服务效能。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紧密围绕城市管理核心职能,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1. 聚焦主业,深化城市管理领域公开。系统梳理并动态更新市政设施维护、市容环境整治、园林绿化管养、城管执法规范、供水节水监管等业务信息,加大政策发布与解读力度,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2. 健全机制,规范信息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等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优化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功能,确保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发布权威、渠道畅通。同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保障公众知情权。

3. 夯实基础,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建立信息动态维护与定期清理机制,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保障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准确、平台稳定。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全面升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结构与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审核与时效管理,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提升平台权威性与实用性。二是着力完善“涪陵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运营机制,聚焦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内容建设,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30条,有效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了公众参与度与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保障,通过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与业务培训,持续强化全系统的公开意识与责任担当。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原则,并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主动对接上级指导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充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渠道利用不够充分,信息传播覆盖范围有限;三是新媒体平台传播力不足,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在三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与内容完整性,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达至公众;二是优化公开渠道效能,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参与度和监督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5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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