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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1-0010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1〕16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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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地方2021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0﹞1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是全国政府采购情况的综合反映,是国家宏观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决策准确性和科学性、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历来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不断强化工作要求、细化工作部署,并设立考核表彰机制。市财政局在 “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开发了“财政部报表”模块,用于统计政府采购信息。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对标对表市财政局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报送流程及口径

   (一)信息上报流程

1.合同登记备案。对本单位在 “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内网网址:http://10.84.3.109)进行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且采购已经完成的非涉密采购项目,请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2.数据确认填报。一是关于季报。各预算单位以合同登记备案作为报表基础数据,在每季度结束前,登录“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监管分析-财政部报表”对本单位本季度采购项目进行数据确认及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区财政局核对。二是关于年报。在当年最后一个季度结束前,各预算单位进行季报后,又通过“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监管分析-财政部报表”对本单位本年度采购项目进行数据确认及填报。三是对于业务量少的季报和年报。对全年偶尔发生政府采购业务或者全年无政府采购业务的预算单位,都要每季末报季报和当年末报年报。

3.财政部门审核。区财政局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核对各预算单位的非涉密采购项目季报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至市财政局审核;次年1月20日前,区财政局核对各预算单位提交的采购项目年报电子数据及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至市财政局审核。

4.上报财政部。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财政部。

   (二)信息统计口径

1.数据口径的时间确定。信息统计报表以合同备案的登记完成时间为统计口径上报。当季末备案的不纳入本季度报表统计;当季备案的其他季度项目纳入本季度报表统计。对于履行期限超过一年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将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合同金额列入统计范围。

2.基础数据的形成。各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开展的非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无论合同是否完成付款,都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进行登记备案,系统将自动提取合同公告相关数据发布至“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合同公告,且提取报表相关数据作为报表基础数据。

3.工程招投标项目。各预算单位根据实际实施的工程招投标项目,已签订合同的均纳入统计范围,每季度自行统计,并通过“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采购合同-工程项目合同”填报 ,即通过该版块将工程类项目合同登记备案以生成报表。

4.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按年度向区财政局报送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统计情况。

5.合同备案后变更处理。合同备案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本季度内可通过“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自行申请合同退回,退回修改后重新上报;超出本季度的,应书面报区财政局批准,批准同意后方可申请合同退回。系统将记录合同申请变更情况,并定期推送至采购预算单位及区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主体责任

各预算单位是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填报的责任主体,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审核;各预算单位要加强业务学习,落实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

   (二)按时限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息上报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显示的政府采购完成金额,与市财政局对区县绩效评价挂钩,我区力争在市财政局对区县绩效评价中取得高分(该评价结果与市财政局对我区的转移支付挂钩);合同登记备案工作涉及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业务透明度检查;从2021年起,部门决算报表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报表由各预算单位自己负责填报。鉴于以上三方面原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非涉密的政府采购项目,各预算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登记备案。对超出一定时限未登记合同的,各单位将不能通过“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进行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各预算单位应于每季末最后一天前进行季报的数据确认填报,于每年末最后一天前进行年报的数据确认填报。

   (三)填报注意事项

各预算单位关于政府采购的部门决算报表从2021年起,由各预算单位自己负责填报。区财政局不再填报。部门决算报表中《政府采购情况表》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01表)数据必须保持一致。各预算单位在年底填报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时,应按照“采购一体化业务系统”年报数据,填报本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四)适时通报

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完成不好(不按时报、不核对项目乱报)的单位,我局将适时在全区通报批评。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联系人:侯莉红;联系电话:72222573                       

重庆港澳大家软件公司联系人:张航;联系电话:63782227、13647647353。

附件:

1.2021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录入界面(详情见下载链接)

2.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详情见下载链接)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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