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1〕46号),经研究,现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1441万元下达你单位,请严格按照《2021年重庆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加快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该项资金功能分类科目列报“21301农业农村”,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经济分类科目。
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要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一并下达,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