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预〔2021〕22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做好2022年预算编制、科目列报等工作。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预〔2021〕22号)(详情见下载链接)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