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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1-0043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1〕73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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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第一批)的通知》(渝财农〔2021〕59号),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清算资金894万元,并按照上级要求通知如下:

请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要求使用资金,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根据《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功能科目在“21302-林业和草原”列报,经济科目在相应科目列报。

附件: 重庆市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清算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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