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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1-0048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1〕844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
字 号: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80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市级选派1名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工作经费预算2(市级2万元)下达你单位。请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绩效,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扶贫”相关项级科目,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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