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80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市级选派1名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工作经费预算2(市级2万元)下达你单位。请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绩效,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扶贫”相关项级科目,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