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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2-0038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2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2〕41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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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38号)等文件,经研究,现下达2022中央和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2901万元(详见附件),同时下达绩效目标任务,并按上级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方向)列入2022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二、按照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围绕重点工作做好资金统筹使用,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报区政府审批后使用。

三、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年度目标任务,做好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根据《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2林业和草原”,按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

1. 2022年中央和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汇总表

2. 涪陵区2022年中央和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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