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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2-0040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2〕45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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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低保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的通知》(渝财社〔2022〕33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2345万元,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困难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本次下达的中央补助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该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 


附件: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年中批)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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