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0号),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114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一、请结合提前下达的2022年中央和市级水利发展资金1899万元(渝财农〔2021〕139号、涪财政发〔2021〕1399号),根据任务清单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市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和其他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根据《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7〕106号)做好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三、按照《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7〕7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下达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在“21303水利”科目列报,按支出内容在相应经济科目列报。
附件:涪陵区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