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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2-004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2〕47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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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0号),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114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一、请结合提前下达的2022年中央和市级水利发展资金1899万元(渝财农〔2021〕139号、涪财政发〔2021〕1399号),根据任务清单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市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和其他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根据《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7〕106号)做好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三、按照《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农〔2017〕7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下达资金支出功能科目在“21303水利”科目列报,按支出内容在相应经济科目列报。  


附件:涪陵区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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