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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2-0047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涪陵区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2〕82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涪陵区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 号)、重庆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2〕947 号)精神和区政府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重庆市涪陵区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    

(联系人:周建军,联系电话:023-72226303,邮箱:248185502@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涪陵区地方财经领域

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 号)、重庆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2〕947 号)精神和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市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专项整治要强化协同治理,加强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联合惩戒,加大查处力度,发挥警示作用,营造自律守法氛围;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二、重点任务 

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8月8日—8月31日)。由区财政局会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防办、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和区水利局同时也是涉企基金收费单位);涉企基金收费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残联、区人力社保局和区税务局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本领域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通过 12381、12315 和 023-72226303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设立专门渠道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涉企收费政策情况梳理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等基础上,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

   (二)自查自纠(9月1日9月25日)。由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防办、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残联、区人力社保局和区税务局等部门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投 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 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区级各预算单位、涪陵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就部门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和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区税务局要就是否存在征收过头税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区财政局将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有关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9月26日前报区财政局综合法规科。

   (三)抽查复核(9月26日-10月20日)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复核。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要及时总结有关部门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四)总结评估(10月21日10月31日)。梳理总结专项治理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有关情况由区财政局汇总形成报告报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涪陵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统一开展工作,密切协作配合,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积极研究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着力抓好专项行动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促交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加强工作调度,通过简报、会议等形式建立动态工作交流制度,每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加强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及时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附件:涪陵区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详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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