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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2-00514
  • 主题分类
  • 财政;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2〕89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字 号:

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2〕56号)文件,结合经区政府同意的《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预下达涪陵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经研究,现将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0万元下达你们(其中区人力社保局300万元,区乡村振兴局320万元),请按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要求,请区乡村振兴局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安排到具体项目,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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