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水利局:
根据区领导的批示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2〕144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24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你局牵头实施的重庆三峡库区腹兴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3个具体项目(见附件)。项目总投资涉及自筹资金的,请务必按项目投资计划落实自筹部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区规资局下达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项目建设,请务必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经区规资局审核同意的绩效目标表于10月28日前报我局。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100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
请你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区规资局将会同我局就项目实施进度,适时调整有关资金安排。
附件: 2022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