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扶贫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贫困区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部分政策口径和工作要求的通知》(渝财农〔2019〕10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7号)等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规定,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0〕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2020年巩固扶贫工作成果计划,现统筹整合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1890万元下达你办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
一、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7号),以扶贫开发管理系统、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为抓手,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管理。根据市上“未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不得申请相关预算”的要求,以及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绩效目标编制要求,除特殊情况外,要参照31类绩效目标模板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模板清单见附件)。
二、根据市扶贫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8〕57号),做好资金管理及公告公示工作。该批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扶贫”,按支出列报相应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全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31类绩效目标模板清单。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