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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2-0056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2〕133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字 号: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133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补助资金259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主要用于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对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

二、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中央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上述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该项资金支出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

四、请各单位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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