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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3-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1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2〕134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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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2〕258号)和市规资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渝规资〔2022〕663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620万元。

该项资金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3。

请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按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355号)、《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渝规资〔2019〕896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请注重资金使用绩效,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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