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2〕258号)和市规资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渝规资〔2022〕663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620万元。
该项资金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3。
请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按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355号)、《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渝规资〔2019〕896号)等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请注重资金使用绩效,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