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作废部分财政票据的通知》(渝财非税〔2023〕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清理落实。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作废部分财政票据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