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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3-00051
  • 主题分类
  • 财政;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3〕40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字 号:

区卫生健康委:

我局收到你委《关于划拨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的函》(涪卫函〔2023〕16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463万元分别调整给重大附属涪陵医院393万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区中医院70万元(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年终分别在“2100201综合医院和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科目列报。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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