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区贯彻实施,建立健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反馈和指导机制,以高质量会计信息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国资监管工作全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财会〔2023〕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增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完整准确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会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有关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守责敬业,坚持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顺利实施奠定基础,不断推升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培训,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一是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工作,加大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二是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加深会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认识和理解,着力提升企业会计人员专业技能。
三、深入调查分析,助力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
财政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本地区高端会计人才的“外脑”作用,适时开展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调查指导,逐步实现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企业情况,主动开展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情况分析,全面掌握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上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实施案例,并及时反馈,助力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及实施。
四、建立常态化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根据“上级引领,企业跟进,部门协同”的原则,建立覆盖面广、代表性强、长期稳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报告采取以企业为主,实事求是;定期报告,应报尽报;部门联动,分工合作的原则展开,实行企业自行报告,部门协同把关,财政部门汇总报送的方式进行。
报送时间:2023年首次报送时间为今年9月10日前,内容包括2022年以来的有关情况;2024年起每年报送两次,报送时间分别为每年3月10日前和8月10日前。
报送渠道: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告有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收益管理科,联系人:雷智,联系电话:134*******7,邮箱:304013665@qq.com;
报送内容: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总体情况、推动准则实施的做法和成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准则实施的处理处罚情况、典型案例,有关准则实施的调研成果、政策建议等。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请填列《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反馈表》(见附件)后报送,报送的典型案例应当说明案例背景及来源、处理处罚依据及分析、有关政策建议等,并将有关处理处罚决定等文件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报告是上级部门赋予基层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企业务必提高站位,通力协作,保质保量完成,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及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反馈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