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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3-0014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3〕148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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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保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综〔2023〕47号)和预算管理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877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向符合市场条件的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性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等。

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级财政部门对直达资金实施动态监控。请你单位收到该资金后,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并接受区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此项资金使用时,按照用途分别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7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10 保障性租赁住房”。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分配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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