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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4-0002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转发《重庆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4〕6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转发《重庆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 号:

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非税﹝2024﹞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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