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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4-0006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中央补助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财政发〔2024〕48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中央补助的通知
字 号:

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渝财社〔2024〕21号,我局下达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87万元。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年终在“210170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相关科目列报。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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