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0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1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2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4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相关资金预算共2074万元(具体预算金额和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请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及绩效目标分配到具体项目,并按规定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同时要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请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
附件:资金汇总表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