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涪陵区武陵山人民政府、大木镇人民政府、龙潭镇人民政府、新妙镇人民政府、百胜镇人民政府、珍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以工代赈2026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20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6〕39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178万元下达你们单位(其中武陵山镇1425万元、大木镇741万元、龙潭镇443万元、新妙镇724万元、百胜镇478万元、珍溪镇367万元),请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区发展改革委下发的任务计划文件(涪陵发改发〔2026〕18号)中规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谨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同时要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该项资金列表功能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科目。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