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6-0004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财政发〔2026〕32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
字 号: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25号)文件,经研究,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977万元(其中开发式帮扶任务资金145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447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62万元)下达你单位,请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

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6〕18号)及市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次下达预算指标,请于6月15日前将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安排到具体项目,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区农业农村委在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市级、区级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8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