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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67K/2020-0004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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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能职责是为区财政国库支付提供保障;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预算单位设立支出总账及分类账管理系统;从事拨款方式改革后财政资金审核、支付、会计核算;承担财政支付机构和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专项业务。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是区财政局下属的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编制人数11人,年末实有人数7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只含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涪陵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无机构改革要求、机构调整情况与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35.48万元,支出总计435.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4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政府目标奖调标、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7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政府目标奖调标、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91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59.5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7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4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政府目标奖调标、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其中:基本支出167.19万元,占60.71%;项目支出108.22万元,占39.29%。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经费支出,代理银行代理财政业务手续费未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5.4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24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政府目标奖调标、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政府目标奖调标、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8万元,增长9.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经费支出预算5.13万元,年中追加2019年政府目标奖经费支出预算17.66万元,年中追加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经费支出预算4.2万元,年中追加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4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政府目标奖调标、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8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经费支出预算5.13万元,年中追加2019年政府目标奖经费支出预算17.66万元,年中追加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经费支出预算4.2万元,年中追加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项目经费支出,代理银行代理财政业务手续费未结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36万元,占85.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5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政府目标奖调标、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09万元,占9.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4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经费支出预算5.13万元,年中追加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经费支出预算4.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2万元,占2.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7.35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6万元,增长14.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政府目标奖调标、2019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预发2020年政府目标奖、预发2020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2万元,增长140.55%,主要原因是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举措,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紧日子举措,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2万元,增长140.5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了做好全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及延伸工作,提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召开了全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培训工作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2.3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支付系统运行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是按年初预定目标顺利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万元,执行数为1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6.1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满足财政部门、全区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相关监督部门各方开展国库支付业务活动以及监督活动的设施设备、网络等硬件及服务的需要,二是有力的保障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正常运行,全区国库支付业务正常拨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及相关配套工作顺利进行,全年支付数据质量有效提高,支付业务100%完成,账务处理规范完整,无错漏业务发生。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2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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