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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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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1. 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决策。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督导考核,按期完成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及时成立了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综合法规科具体负责协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相关工作,全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行职责,推动责任落实。

2.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机制。一是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规划,明确科室职责分工;二是完善财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了职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制定了《区财政局关于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三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对外公开,清单之外一律取消。

3. 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助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行政政法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将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全年共安排执法保障经费44,433万元,全额解决执法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改善各执法部门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等专项投入,为全区法治建设经费提供了足额保障。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切实杜绝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电子票据改革进程。实现了不动产收费票据电子化改革,完成了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的上线工作。除三方保险机构报账需要换开外,大部分实现了无纸化,目前已开具150万余份电子票据,极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率先完成了公安系统身份证工本费收费、缴款电子化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已在全市推广。三是规范了我局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完成了事项的认领、内容录入、流程配置、人员授权、信息发布。逐步将会计代理记账等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中心“一窗综办”。四是完成了“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涪陵信用平台”“电子证照”与“一体化网审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的归集、调整等。五是取消了财政评审中介机构库,目前已全部采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中介服务超市中采购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并将《涪陵政府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费标准《2018年版》进行了废止,重新印发了《涪陵政府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费付费原则》等。六是及时拨付援企稳岗返还资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享受返还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为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区去年实行阶段性累计降费15.34亿元。六是进一步加大企业税收优惠力度,确保优惠“应享尽享”。全区去年累计减税6.3亿元,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大力营造法治环境

一是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局对2002年至2020年期间的文件进行了2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共9个,其中1个文件拟废止,1个文件废止,7个文件继续施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共29个,其中2个文件拟修改,2个文件拟废止,1个文件废止,24个文件继续施行。并对清理涉及的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逐个提出清理意见。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清理出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政策措施共计15件,其中废止4件,修订2件,提出了相关清理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职责。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救济的渠道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很好地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2. 强化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我局严格按要求报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及执法工作报告,并在政府网上公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在行政执法方面,暂无行政处罚,对存在问题的执法对象,一般采取提整改意见、建议等,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整改。行政执法中暂不涉及查封和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目前主要对会计资格考试及违规处理实行全过程录像记录。

   (1)在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工作中,不断优化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环节,网上公开承诺将办理时限从6天降为4天,又从4天降为3天,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全年审批代理记账机构9户,注销2户,联合市场监管局一道对20户含有财务咨询、会计代理经营业务开展了代理记账资质情况调研。发现有9户企业具有会计代理经营业务,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并限期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或调整经营业务范围、完善公司注销手续。

   (2)在政府采购领域中,政府采购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执法通过文字形式进行调查和处理。我局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当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用文字记录归档保存。今年共收到政府采购投诉11件,受理3件,其中撤诉1件。

   (3)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将公务卡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和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内容纳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对预算单位在费用报销方面、资金管理方面、资产管理方面、内控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检查。已检查9个预算单位,实施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办法》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按规范要求填写查账记录,编制工作底稿,出具检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处理。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后,由被检查单位签章,经办人签字完善相关手续。

   (4)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教育指导等执法方式,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指导。为规范我区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提高各单位财务工作水平,对全区10个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开展了检查指导。重点对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性,库存现金管理,财务核算规范,会计监督执行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指导。

3. 切实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1)我局已按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出台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举报箱、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通畅。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公开财政政务信息,2020年先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120余条政务信息。(2)全面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六保六稳”、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公开,强化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3)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涪陵府办发〔2020〕64号)要求,制定出台了《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 认真制定普法计划。年初制定了涪陵区财政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详实地填写了2020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申报表,以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坚持中心组领导带头学法,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等制度。一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普法专题学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学习任务,将党内法规知识纳入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所发布的普法知识相关文章及视频认真开展网络学习。重点组织学习了《宪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二是面向各单位经办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邀请重庆市市打非办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举办2020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业务培训会。区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培训。培训会上,市打非办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分别围绕全国全市打非工作形势和如何做好宣传排查工作,进行了针对性地细致讲解,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打非战线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处置工作水平。四是印发通知组织乡镇(街道)财务人员和代理记账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市财政局开展的关于重庆市代理记账行业网络培训学习等。五是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局开展的各项法治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六是举办两期财会培训会,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300余人开展财政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七是邀请重庆市第四届十佳女律师吴英作《让民法典照耀我们的生活》专题授课。八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各乡镇街道财政办负责人参加市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培训视频会议。九是组织信息中心人员参加区大数据局开展的网络安全培训,加强平时网络安全维护。十是长期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扎实开展“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公款姓公 岂容私用》、《护航脱贫路》等廉政教育专题片;组织1名副处级领导和主要领导旁听了三中院开庭审理职务犯罪的审判过程;组织2019年新提拔干部和近三年新进人员参观区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树廉洁家风  建幸福家庭”主题党日活动,中层干部及家属代表现场签订承诺书。以家倡廉、以家助廉,以家促廉,共同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全面增强干部职工预防经济犯罪和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3. 认真组织法治考试,提高干部法治素养。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区普法办开展的全区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组织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区上新提任法治考试和主要领导参加抽考笔试。三是通过办公平台、微信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2020年“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和“民法典与你同行”民法典知识竞赛等,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收到良好的教育宣传作用。

4.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营造法治政府氛围。一是联合金融系统在涪陵广场开展以“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通过制作海报、购物袋、广告扇等“接触”宣传和线上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媒体、微信微博、论坛、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非接触”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大力宣传民法典。在办公楼和4个住宅小区以拉横幅、张贴海报、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全方位营造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5. 建立工作制度,依法防控疫情。疫情防控期间,4名局领导分别率税政科、产业发展科、金融科、会管办、监督科等10余名驻厂员深入三爱海陵等企业车间一线,开展新冠疫情依法防控法治宣传,详细查阅企业防疫设备和措施等,详细讲解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并及时传达纾困惠企政策,助推企业积极复工复产。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短信、QQ标语等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依法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法治宣传。并在各小区及时宣传有关防疫知识和法律法规,普及抗疫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把好了第一道防线,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稳定。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各项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规范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有些淡薄,有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工作惯性思维,干部职工依法执政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技能还有待进一步融合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安排

2021年,我局坚持以问题导向,扬长避短,努力补齐工作短板,结合财政中心工作,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让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走入生活、深入人心。大力培育全体干部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财政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构建和谐稳定涪陵经济社会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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