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739811557P/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8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涪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委农组〔2022〕8号
  • 有 效 性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涪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字 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涪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涪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五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加快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涪陵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让农村环境更整洁,村庄更宜居,生态更优良,乡风更文明,生活更美好,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地形地貌、风土人情等条件,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理念,先规划后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工作任务,做到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民生活品质改善的共赢。

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农民主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参与、共建共管共享新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坚持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坚持典型带动,突出示范引领。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提升、争创示范的要求,在全面整治提升基础上,着力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服务配套完善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三)行动目标

1.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361个涉农村(社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更加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一步提高,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向自然村(组)延伸,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基础设施布局更加优化,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居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

2. 具体目标。以村为单位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打造小组团、微景观、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

一档村的具体目标: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除少数偏远农户外,村、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

二档村的具体目标:农户卫生厕所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村、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治理成效明显;公共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大幅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档村的具体目标:农户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村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到2025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一档村42个,占比11.6%:二档村193个、占比53.5%;三档村126个,占比34.9%。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 坚持有序推进。把推进厕所革命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先位置,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推进改厕工作,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开展全区农村户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24万余户农户厕所现状和改厕需求计划。坚持改厕与供水保障、污水治理同步。原则上新改户用厕所要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到2025年,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2. 加强技术指导。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环境的要求,主要选用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模式、技术和产品,严格执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户厕的规划、设计、建设、粪污处理、维护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改厕技术水平。(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3. 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人口密集、经济较好、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农村区域,强化纳管集中处理和监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在人口相对分散、环境敏感、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区域,采取分散处理技术和模式,鼓励联村联户、村镇一体处理(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在有使用粪肥需求的农村区域,充分考虑当地农业生产需要,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新建3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50公里配套管网,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五类村庄生活污水。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达标排放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城镇周边的村庄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聚集度高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居住分散、污水产生量较少的村庄,可采取联户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加强与改厕工作相衔接,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2. 逐步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区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工作思路,以面积较大、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到2025年,完成罗云镇池沱坝彭家湾塘、江北街道二渡村赵克勤家塘、珍溪镇中乐村严家湾山坪塘等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三)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 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统筹区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2座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街道可共建共享,合理配置垃圾收运车辆。在每个行政村的人口聚集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合理配置垃圾箱(桶),严禁使用露天垃圾池。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组)延伸,到2025年,全区实现自然村(组)收运处置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2.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示范,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布局收运处置设施设备,提升分类收运处置能力水平。到2025年,全区8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街道或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近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3. 加强设施运行管护和处理过程监管。及时维修更换受损垃圾箱(桶),加强乡镇街道转运站养护,确保收运处置设施运转正常。禁止露天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填埋生活垃圾。强化垃圾运输管理,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弃、遺撒和隨意倾倒等现象。明确村民责任,引导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设施设备、主动维护公共环境。(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1. 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深入推进整洁田园、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打造各具魅力的乡村风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引导村民栽种本地常见蔬菜、果树、花木等,支持村庄适度建设小微公园、公共绿地,鼓励房前屋后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强化农村院落的人居环境美化功能。(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2. 推进村庄绿化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活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构建村庄森林生态系统。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到2025年,实施国土绿化农村“四旁”植树1500亩,建设15个绿色示范村庄。(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3. 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重点完善村内主要道路、广场晒坝、集中聚居点、农房院落和村便民服务中心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使用LED、太阳能等绿色节能照明设备,鼓励农户建设庭院照明设施,开展村庄亮化工程示范创建。到2025年,每年安装500盏以上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4. 推进村庄文化工程。传承巴渝建筑文化,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力度。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实施保护发展项目建设,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到2025年,建成2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蔺市街道、大顺镇、青羊镇等乡镇街道)。加大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支持力度,实施保护传承项目,广泛开展非遗宣传普及。加强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繁荣乡村经济。加强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规范各种标识标牌,完善各类健身器材,丰富群众文体活动(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支持建设农耕文化乡情陈列馆2个。(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三、重点举措

   (一)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大力治理乱排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占,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规范村庄清洁评比活动,以村居为单位,每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清洁户评比;每年开展一次区级美丽庭院评比,由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联合授牌。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乡村治理相结合,发挥好“红黑榜”“点评台”“积分超市”等激励机制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促进政府带动向农民主动转变,形成一批可操作、能复制、好推广的典型。(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二)开展“五清理一活动”。持续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房前屋后的杂物堆、田间地头的废弃物、空中管线、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五清理一活动”。充分考虑自然禀赋、开发价值、区位交通、聚集程度和经济实力等因素,科学确定整治标准和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重点在“六沿区域”(沿马龙路护坡及1500余户农户;沿南涪、渝利、渝怀等铁路;沿渝涪、石渝、南两、梓白、南涪等高速公路;沿长江、乌江;沿60余个场镇周边;沿美心红酒小镇、武陵山旅游区、816军工洞等景区周边)和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等进行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渐向面上推开,到2025年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三)开展“千村宜居”创建活动。以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全域规划和乡村布局规划,统筹整合相关资源要素,巩固已建成的20个美丽宜居乡村,新建60个美丽宜居乡村。到2025年,全区美丽宜居乡村数量达到80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活动。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充分考虑地理条件、农民意愿、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优先选择在“六沿区域”、村民聚居点、产业集聚地、乡村振兴示范镇和示范村等区域,打破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组行政区划限制,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有序安排建设任务,轮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到2025年,力争建成2个以上示范片,每个示范片不少于20平方公里。在成片整治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区创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有序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际需要,立足乡村本底条件,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二)持续完善建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实效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利用公益性岗位组建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养护、保洁等。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推动农村户厕、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依托村民自治,鼓励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收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依法成立的农村环保组织和企业、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当地农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项目。以乡情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团区委、区妇联;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四)着力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通过悬挂标语、入户宣传、喇叭播放、张贴公益海报等形式,向村民宣传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知识,强化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发布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引导村民自觉履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激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区妇联;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五、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相适应。区财政资金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倾斜;各行业要加大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的整合力度,农村卫生健康、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危旧房改造等专项资金和项目,要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相结合;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沿江乡镇街道主要用三峡移民后续资金等,后山坪上乡镇主要用区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大中型水库后扶资金、库区基金等。探索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二)完善推进体系。建立健全村庄清洁、农村卫生厕所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制度(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监测评估、运行管护等标准制(修)订,加强宣传推广,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三)强化技术支撑。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研发(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支持企业与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工作对接,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因地制宜、分类分级制定厕所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及村容村貌提升规范,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等;责任单位:各涉农乡镇街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领导共同抓的高位推动机制,健全“区级统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主体、部门主管、农民主角”的责任落实机制。区委农办和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区级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出台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总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

   (二)加强考核激励。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办法,将有关部门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与支持政策、资金分配挂钩。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级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第三方监测、绩效评价等工作,结果报告区委、区政府,通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加强“月(季)调度、双月协商、半年排位、年终考核”工作推进机制落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抓出成效,适时对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风尚进农家和美丽乡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等,引导妇女群众养成良好习惯。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进校园宣传活动,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通过学生的良好行为影响、改变家长的不良习惯。及时总结提炼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感染身边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


附件:涪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分类分档规划统计表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