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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临小院”创评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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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福临小院”创评活动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福临小院”创评活动方案

为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开展“福临小院”创评活动。现就创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用活用好“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四千行动”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绿色发展,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坚持党建统领、群众首创,以开展“福临小院”创评活动为主要抓手,引领带动全区乡村面貌整体提升,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全面发展,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涪陵新篇章提供加强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从农村基本生产生活单元入手,2023年起,全区每年创评“福临小院”100-200个,到2027年力争达到1000个。让“福临小院”成为我区人居环境整治的样板、庭院经济发展的典范、基层和美善治的标杆、乡村全面振兴的精品,创造“千万工程”的涪陵实践和“四千行动”的涪陵经验,以庭院美带动村庄美、以产业强促进农民富,以党建强引领民心顺,实现到2035年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

三、创评办法

(一)创评对象

涪陵辖区内农户、新乡贤、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居住或经营的庭院。农户:指户籍为农村的居民(含就地农转非人员);

新乡贤:指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包括回乡支持乡村建设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

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村集体经济组织:指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承担土地承包、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基层经济组织。

(二)创评标准

重点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内涵,以“宜居、宜业、和美”作为主要标准,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美丽家园、美好生活的向往。

(1)宜居:空间规划布局合理,生活环境舒适,建筑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符合新时代审美兼具传统元素,基础设施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达到“宜居小院”创评条件。

(2)宜业:产业发展兴旺,农民增收效果好,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突出涪陵特色产业发展,沿江地区突出榨菜果蔬产业带动作用,后山地区突出避暑休闲产业发展效果,坪上地区突出康养度假产业价值提升,达到“宜业小院”创评条件。

(3)和美:院落自治机制完善,党员带头参与院落治理,乡风文明邻里和谐,院落文化丰富,法治意识提升,群众参与度高,达到“和美小院”创评条件。

(三)创评程序

1.创评方式。从2023年起至2027年,每年度开展一次(2023年开展时间以实际为准),采取村党组织发动、群众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报送、区级联合审定的方式开展创评,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择优推荐6个小院参与候选。各涉农乡镇(街道)每年5月31日前提交申报资料,6—8月区级组织相关部门、村民代表、新乡贤等组成评选委员会,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在每年丰收节(农历秋分)之际,由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2.结果运用。最终获评者,将授予“福临小院”奖牌予以鼓励,对依托小院发展庭院经济或公益事业的对象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同时,该评选结果将作为“三农”领域其他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3.定期复核。为保障活动效果的可持续性,“福临小院”创建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获评的“福临小院”,按照相应管理办法,区级每2年组织一次复核,对因管理不善达不到创评标准的将予以摘牌。

附件:1.“宜居小院”创评条件

      2.“宜业小院”创评条件

      3.“和美小院”创评条件

           

           

附件1

“宜居小院”创评条件

一、环境卫生清洁。室内整洁美观,无尘土杂物蛛网,被褥叠置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房屋周边保持清洁卫生、整洁干净,家禽家畜圈养,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主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庭院内外无粪便、杂物、污水、污渍。

二、摆放有序整齐。庭院内整洁有序,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有序,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类存放。

三、庭院设计协调。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广栽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布局合理,养护得当,种类多样,色彩搭配美观,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庭院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四、低碳节能环保。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节约水电、减少白色污染;发挥首创示范作用,利用乡村闲置资源自行设计建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庭院,减少使用污染性建筑材料,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探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渠道,保护村居环境。

附件2

“宜业小院”创评条件

一、发展庭院特色种植。以庭院资源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林果、花卉、中药材和食用菌等多种经济价值高、效益好、销路畅的特色作物,与大田作物形成差异化、互补性发展,填补市场空缺,提高种植效益,确保质量安全。

二、发展庭院特色养殖。积极推广适合庭院养殖的特色优良品种,优化养殖结构,应用养殖新技术、新模式,合理规划庭院生活区与养殖区,进行猪、牛、羊、鸡、鸭、鹅、兔等传统畜禽,以及珍禽和毛皮类、观赏类小动物等的饲养。充分利用生物共生关系,把作物种植、禽畜饲养和微生物繁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生产、生活两用基地。

三、发展庭院特色手工。立足乡村特色资源,有效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剩余时间,传承传统工艺从事竹篾编织、工艺结绳等文创产品制作,或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肉类制品,淀粉制品,酱腌菜制品等农副产品。

四、发展庭院特色休闲旅游。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特色产业和文化民俗,推进庭院经济与休闲农业、民宿旅游等融合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农户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把农村庭院变成城市居民的小菜园、后花园、微农场,满足定制化、个性化、差别化服务需求,促进农文旅融合。盘活闲置庭院资源,按照自愿有序原则,规范有偿流转庭院发展庭院经济,具备良好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的村,通过租赁等方式引进有实力的经营主体,闲置庭院进行统一规划、改造升级、专业化经营。

五、发展庭院生产生活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整村领办、合作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户利用现有庭院开展代收代储、产品代销、原料加工、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农户利用自有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为村民提供超市、餐饮、理发、维修等便利的生活性服务,增加农户经营收入。

附件3

“和美小院”创评条件

一、党建引领强。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等载体,积极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起到教育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

二、文明素质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村规民约,自觉弘扬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重礼的乡风民风,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示范带动乡风文明向上向善。

二、自治效果好。热心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公益活动,带动村民积极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协调化解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带头参与乡村治理积分制。

三、邻里互助多。对留守老人、儿童或农业生产有困难的村民进行生产、生活、健康互助,营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和谐团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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