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2-24
字 号:

同乐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区2022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涪乡振发〔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林业产业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镇,请你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一、项目内容

本次下达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1个,补助资金共38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最终考核验收,请你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采取过硬措施强力推进,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管理机制落实。

三、严格项目计划管理

本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原则上应在《关于下达全区2022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涪乡振发〔2022〕2号)下达后2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并于7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你镇应制定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务必确保项目建设按期推进。应切实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管理,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开展项目概预算、拨款、验收及绩效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实行月报告制度,自项目下达之日起,项目责任乡镇每月25日前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完成进度情况。

四、严格项目组织实施

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批。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要加强施工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章

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办法。要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文件要求,搞好项目建设村、乡两级公示公告工作,确保扶贫项目阳光运行,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区委农办《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和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迎检工作的通知》(涪委农办〔2021〕29号)要求收集完善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资料,一项一档装订成册,要求要件齐全、内容清晰。

六、严格衔接资金管理

认真落实《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4号)文件规定,按照“谁主管、谁监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要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抓紧项目实施,确保资金支付进度,力争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按照《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管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8〕132号)工程类项目资金支出,应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拨付资金,拨付原则上按项目启动、进度过半、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项目启动后,经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支付启动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过半,由项目法人单位申请、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复核确认,支付进度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申请,按程序报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给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利余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七、严格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

要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全面实施衔接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要按照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不能偏离。区上将把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全面实现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涪陵区2022年第二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明细表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18日      



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81812283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