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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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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信息,主动公开重要决策、重点民生领域、资金使用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按照“谁起草、谁履职、谁办理”原则,明确申请方式、申请渠道、信息对外发布渠道等内容。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落实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及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市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规范完善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并对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做好本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专人负责”的工作体系,明确各科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制度,做好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规范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涪陵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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