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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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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加强学习,细化工作要求,全面做好主动公开,确保不漏项、不缺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区乡村振兴局及下属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本年度区乡村振兴局发布的政府信息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和信息中含有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情况,未出现因工作失误、疏漏引发负面舆情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项信息,规范完善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政务公开网站日常栏目建设、问题整改等工作,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检查,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健全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熟悉各项信息公开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得到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全面落实《涪陵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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