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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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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明确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加强学习,细化工作要求,全面做好主动公开,确保不漏项、不缺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邮政寄递、传真提交和当面提交三种申请途径。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二是增强公开信息的规范性。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健全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结合实际,积极与区政府办公室沟通交流,调整相关栏目的设置。严格按照“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各项信息,规范完善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政务公开网站日常栏目建设、问题整改等工作,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优化审核,考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指导工作,按要求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督促涉农镇乡街道按时公开涉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同时指导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人员主动公开意识较为薄弱,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对相关业务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不强,对应公开的事项不是很清楚;三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多次错敏信息,如:项目科公开的衔接资金项目出现错敏信息。

(二)改进情况。发现上述问题后,局综合科在全局职工会上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公开不及时、错敏信息情况进行了通报,局领导就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公开实效,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是强化发布时间管理。第一时间发布涉贫涉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使用等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政策发布解读机制,力争文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针对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及时回应互动,进行解读,避免负面舆情。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信息采集发布工作责任制,明确机关内部各科室信息发布职责、信息审核流程,统一信息发布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严格审核制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层层把关、层层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正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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