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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2-00170
  • 主题分类
  • 物价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龙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执行居民​用水电气价格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涪发改委发〔2022〕39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龙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执行居民​用水电气价格的批复
字 号:

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执行居民用水电气收费标准的《申请书》收悉。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水电气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69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你中心(重庆市龙桥街道沙溪沟沙溪大道25号)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类合表用户价格执行,请执此批复至水、电、气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5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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