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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3-00039
  • 主题分类
  • 物价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发改委发〔2023〕23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字 号: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君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辰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淞云燃气有限公司、重庆芝源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居民家庭用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2.06元/立方米、2.40元/立方米、2.92元/立方米调整为2.22元/立方米、2.56元/立方米、3.08元/立方米。

   (二)乡镇居民用气价格。居民家庭用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2.16元/立方米、2.50元/立方米、3.02元/立方米调整为2.32元/立方米、2.66元/立方米、3.18元/立方米。

重庆淞云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市芝源燃气有限公司供区居民家庭用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2.32元/立方米、2.66元/立方米、3.18元/立方米调整为2.48元/立方米、2.82元/立方米、3.34元/立方米。

   (三)尚未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城区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2.16元/立方米调整为2.32元/立方米;乡镇由现行2.26元/立方米调整为2.42元/立方米;重庆淞云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市芝源燃气有限公司供区由现行2.42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

二、政策执行时间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希望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并严格按规定价格政策执行,严禁擅自提价、搭车涨价或变相加价等。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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