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川燃气涪陵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公司、龙禹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庆君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辰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淞云燃气有限公司、重庆芝源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大塘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重庆鑫之源石化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对全市非采暖季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结合涪陵实际,现将2023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保持不变,其中: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3.101元/立方米执行;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3.601元/立方米执行。CNG原料气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保持不变,其中: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2.657元/立方米执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3.77元/立方米(按质量计算5.54元/公斤)执行。
二、执行时间。
以上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天然气价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政策衔接、气费结算,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同时,要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主动宣传价格政策,保障价格政策平衡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