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3-000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非居民用自来水安装收费文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发改委发〔2023〕30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非居民用自来水安装收费文件的通知
字 号:

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公司:

为规范自来水安装收费管理,促进自来水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定价目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5号)精神,结合涪陵实际清理自来水收费,对我委《关于非居民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15〕119号)予以废止。非居民用自来水安装收费由你司结合实际情况测算,并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