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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164Y/2020-0038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3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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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办法。

3. 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

4.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5.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办法。

6.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7.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庆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办法。

8.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办法。

9.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0. 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11.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13.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4. 承担重庆市涪陵区国防动员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涪陵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涪陵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重庆市涪陵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5. 承担煤炭行业管理职责。

16.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7.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单位1个,下属两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节能监察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单位);共设13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国民经济综合科、规划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基础设施建设科、产业发展科、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招投标科、粮油调控管理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共两个单位:行政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节能监察中心1个。

   (四)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职能职责的调整情况如下: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发〔20194号,将区商务局的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重庆市涪陵区节能监察中心和重庆市涪陵区价格认证中心依法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将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职责划入招商投资促进局;将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职责划入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将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重大问题职责,划入区物流办公室;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区生态环境局;将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区医疗保障局;将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区审计局;将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将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8161.61万元,支出总计11623.61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01.78万元,增长826.7%,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63.78万元、增长49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收入14538万元,支出8000万元;储备粮油补贴收入1000.5万元,支出1000.5万元等。

2. 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16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01.78万元,增长826.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收入14538万元,储备粮油补贴收入10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61.61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2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63.78万元,增长493.1%,主要原因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支出8000万元,储备粮油补贴支出10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58万元,占14.9%;项目支出9897.03万元,占85.1%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6538万元因工程进度未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161.61万元,支出总计11623.61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01.78万元,增长826.7%,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63.78万元、增长49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收入14538万元,支出8000万元;储备粮油补贴收入1000.5万元,支出1000.5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4.82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6.95万元,增长7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 贵鑫煤矿职工补偿资金316.96万元,十四五规划和区域中心城市规划编制费142万元等。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4.82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 贵鑫煤矿职工补偿资金316.96万元,十四五规划和区域中心城市规划编制费142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6.95万元,增长72.3%。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增长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5.33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6.95万元,增长7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 贵鑫煤矿职工补偿资金316.96万元,十四五规划和区域中心城市规划编制费142万元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1.6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中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03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8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减少,部分支出划转。

   (4)节能环保支出8000万元,占6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 中央资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80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7.09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粮油储备物资支出1010.5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粮油职能划转到我部门,年中追加储备粮油补助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71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奖金和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费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0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1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略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9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3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0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发展和改革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6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1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用车数量,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4.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到我区调研页岩气开发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2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1万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8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2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有所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发改工作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减少外出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0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较好。

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涪陵区级粮食储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完成2.1万吨原粮储备、750吨成品粮储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5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证涪陵级储备粮任务的完成,二是及时收购农民余粮,保护农民利益;三是对粮食市场起到蓄水池、压舱石作用,调节市场余缺,保供稳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成品粮储备企业筹集资金困难,设施设备不够完善,成品粮储存条件有待改善;二是个别成品粮储备企业有时储备数量不够,影响粮食应急处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成品粮储备企业完善设施设备,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关键时候调得动,用得上;二是建议政府加大对储备粮基础设施投入,以利改善我区储备粮,特别是成品粮储存条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8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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