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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0-1422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0-01-1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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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办法。

3. 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

4.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5.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办法。

6.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7.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庆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办法。

8.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办法。

9.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0. 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11.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13.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4. 承担重庆市涪陵区国防动员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涪陵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涪陵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重庆市涪陵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5. 承担煤炭行业管理职责。

16.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7.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单位1个,下属两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涪陵区节能监察中心,重庆市涪陵区价格认证中心(独立核算单位);共设13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国民经济综合科、规划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基础设施建设科、产业发展科、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招投标科、粮油调控管理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职能职责的调整情况如下: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发〔20194号,将区商务局的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重庆市涪陵区节能监察中心和重庆市涪陵区价格认证中心依法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将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职责划入招商投资促进局;将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职责划入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将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重大问题职责,划入区物流办公室;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区生态环境局;将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区医疗保障局;将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区审计局;将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将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24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4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77.1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2977.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24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986.11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21万元,住房保障59.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2977.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8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961.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5.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5.53万元,比2019年增加297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36万元,比2019年增加15.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23.17万元,比2019年增加296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份职能划入造成项目费用增加,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区储备粮、成品粮储备费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中心区域城市编制费用等。

本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7.86万元,比2019年增加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6万元,比2019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页岩气、机场等项目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6.88万元,比上年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我委减少公务员8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23.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一)联系人姓名:舒恒军

   (二)联系人电话:72288302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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