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拟建的涪陵区殷家沟水库工程项目已通过区发改委、水务局的许可,拟建项目建设地点:涪陵百胜镇殷家沟(中心村五社)。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占地面积101756.5平方米;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构成,其中枢纽工程包括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组成,输水工程有取水管道29.4米。殷家沟水库工程主要以人畜供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工程等级为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设计总库容为58.6万m³。工程总投资3015.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一、根据重庆一三六地质队编制的《重庆市涪陵区殷家沟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对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提出如下环保要求: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并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工程招标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中,最大限度减缓工程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破坏。
1.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灌;骨料加工废水、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机修、汽车保养产生的含油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土石方爆破应选择微差松动爆破技术,并间断爆破作业;土石方开挖、回填及骨料加工破碎、筛分、转载应采取湿式作业或喷雾洒水扬尘;水泥、砂料等分装原料应采取遮挡、洒水抑尘、封闭输送等措施,以减小粉尘排放量。
3.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择低噪声施工作业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导致噪声增强现象发生。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库底清理建筑弃渣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不得随意处置和倾倒;库底清理的林木等弃渣收集后烧毁或采取防漂措施。库底清理的淤泥集中收集后运至弃渣场处理。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工程应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落实水保措施;弃渣场应修建拦渣坝、截排水沟及沉淀池等防水流失工程;建成后搞好渣场的植被恢复和工程周围的环境的绿化。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水库水质及生态系统不受影响。
1.水库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水库在蓄水初期及运行期应分设置下泄生态流量0.0034m/s,保证水库下游生态用水要求。
3.加强库周区域的环境管理,库周1公里范围内不得建设大气污染企业;水库集雨区内应禁止规模化养殖场发展,以确保水库不受污染,水源水质得到保证。
二、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投入试运行前,应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运行。试生产期满前,应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三、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总量控制指标: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林灌,不外排,无需购买总量控制指标。
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