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渝(涪)环准〔2021〕046号 涪陵新城区罗家沟河道改造工程
日期:2021-04-25
字 号:

重庆市涪陵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涪陵高铁片区智慧科技示范城(重庆市涪陵新城区罗家沟河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现作出如下意见:

你公司委托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涪陵高铁片区智慧科技示范城(重庆市涪陵新城区罗家沟河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1年4月1日组织专家审查,专家组认为该项目报告书确定的评价等级、评价标准基本正确,但工程概况介绍不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不可行,评价结论总体不可信。经专家组评议,“报告书”评定为“不通过”。

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暂不予批准涪陵高铁片区智慧科技示范城(重庆市涪陵新城区罗家沟河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请你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一步补充完善,待修改完善后,再向我局申请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重庆市涪陵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涪陵高铁片区智慧科技示范城(重庆市涪陵新城区罗家沟河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特此告知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5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