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涪陵新城区平绣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涪陵新城区李渡高铁片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工程为道路工程(含下穿道),包含配套建设人行道、植圈绿化、综合管网、公交站、路灯等配套设施。道路工程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4m,长约1731m。总投资20867.18万元。
三、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涪陵新城区平绣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现对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提出如下环保要求:
(一)加强设计时整体路线的工程比选、环境因素比选和社会因素的比选工作,并进一步从环境因素方面优化工程设计,将环境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二)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并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工程招标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中,最大限度减缓工程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破坏。
(三)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设置两处施工场地,用于办公和设备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委托市政吸污车密闭运至李渡新城区大耍坝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外排;施工场地废水、少量混凝土养护废水及少量施工机具维护、清洗废水应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车轮清洗等,不得直排进入外环境。
2.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段封闭施工方式,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硬化施工场地进出口道路,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沉沙沉淀池;对施工现场、施工便道应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或喷水抑尘措施;运输物料车辆应采取压实运输、密闭运输方式,不得沿途撒漏运输物料。
3.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择低噪声施工作业设备,并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导致噪声增强现象发生;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和选择合理的物料运输路线,并远离居民楼等敏感目标,施工物料运输路段应设置减速、禁鸣标志段;禁止强噪声机械设备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因工艺需要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在施工前4日申请办理夜间施工审核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回填开挖的土石方,减少挖方弃土堆置时间,确保作业面挖填方平衡;建筑弃渣应及时清运,用于其他借土项目或运至政府指定渣场处置;设置3个表土临时堆放场,并将表土用于项目边坡绿化和道路绿化。
(四)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完善雨水排放管网,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清淤,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
2.道路两侧应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处理,同时应及时对行人丢弃的垃圾、运输车辆沿途撒落的固体状垃圾等进行清扫。
3.设置禁停标志,禁止违章停车,防止因交通堵塞、车辆怠速而增大汽车尾气污染。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4.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做到点、线、面结合,乔、灌、花、草有机搭配,利用植被的吸收吸附作用,降低废气影响。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竣工后,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竣工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调试期限等环境信息,并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调试期限内,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三废”排放执行以下标准:
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