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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涛钛白粉场平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10kV油华线)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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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白涛钛白粉场平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10kV油华线)》(涪聚电司文〔202175)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白涛园区企业发展,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白涛钛白粉场平电力线路迁改工程(110kV油华线)(项目代码:2108-500102-04-01-621607

二、项目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工业园区。

三、项目业主: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线路从原04号开始,在小号侧70米处新建1基耐张塔,再沿北出线,避开工业园区的规划区域及临近的已建建筑设施,跨过110kV热驰线,由老线(为保证足够的跨越距离,以及减少油老线、热驰线停电时间,需在原铁搭旁新建1基双回路铁搭,导线利旧),再沿北至110kV油哨线再与其平行走线。在原线路11#小号侧20米处新建1基耐张塔,搭接原线路。新建线路全长约4.1km。新建杆塔共计11基,导线采用JL/G1A-185/30,地线采用2OPGW-24B1-50,兼作通信线路。拆除5基塔3基电杆,拆除导地线3.4k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4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建设周期:约4个月。

七、招标方式: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市政500102202100029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业主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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