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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委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汛期救灾物资保障
日期: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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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汛以来,区发展改革委采取“四项措施”强化救灾物资保障,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一是及时补充物资储备。通过争取债券资金100万元,紧急补充采购一批帐篷、折叠床、棉被等救灾物资,同时增加婴儿床、轮椅等特制物资储备比例,目前在库物资储备17类10223件(套),价值约175万元,确保满足启动Ⅱ级救灾响应所需。二是加强在库物资维保。入汛以来,我委全面开展物资维护保养工作,针对每类物资、每一个组件,均落实一名“责任人”建立包保责任制,确保维保不遗漏,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三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各镇街应急管理干部,针对物资储备日常管理、汛期区级物资应急调运等工作开展系列培训,确保区、镇两级信息畅通、衔接有序、工作有力;四是做好应急调运准备。区级物资储备库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仓储人员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严禁擅离职守。及时加强与区应急管理局沟通协调,按照《涪陵区救灾物资应急调运预案》,“六组一队”全体人员随时待命,确保灾情发生后,救灾物资及时出库,安全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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