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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52D/2021-0002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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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单位构成:涪陵区公安局下设实战部门31个,派出机构30个,监管场所3个。截止2020年12月末,在职民警1117人,离退休374人,其中离休2人。本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所属人员除辅警外均为行政编制,本年度所有运行经费均纳入预算。自2020年1月1日起,原涪陵区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并入本局,为本局实战部门一个支队,对外称涪陵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不再实施一级核算,和其他局属部门一并实施报账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379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73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5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69.0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369.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3792.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70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0.6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3.3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232.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69.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01.5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867.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3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37.81万元,比2020年增加336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5.62万元,比2020年增加50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962.19万元,比2020年增加286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各项目支出资金较去年有所调增,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特别业务费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12.95万元,比2020年增加48.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0万元,比2020年增加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21年有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4.45万元,比2020年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接待规定,有效降低了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5万元,比2020年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有效降低了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80.65万元,比上年增加144.2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75万元。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附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5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515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一)联系人姓名:万引存

   (二)联系人电话:023-72739698


附件:2021年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套表(详情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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