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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52D/2022-00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0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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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部门构成:涪陵区公安局下设实战部门31个,派出机构30个,监管场所3个。截至2021年12月末,在职民警1133人,退休378人。所属人员除警务辅助人员外均为行政编制,本年度所有运行经费均纳入预算,所属部门均实施报账制。

因本部门仅含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本级单位,部门预算数据与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本级单位预算数据一致,故部门预算公开后,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本级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324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199.9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42.89万元,主要是为了贯彻“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对项目支出进行了优化。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324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062.5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8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42.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02.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44.9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99.9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99.92万元,比2021年减少53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82.66万元,比2021年增加507.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917.26万元,比2021年减少1044.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贯彻“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对项目支出进行了优化,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本部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12.9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预算要求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预算;公务接待费 4.45 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及实际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8.5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与实际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与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49.84万元,比上年减少30.81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相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917.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53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万引存

联系方式:023-72739698


附件:2022年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套表(详情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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