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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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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并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努力提升公安政府服务水平,推动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区公安局共对外发布信息2276,其中通过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信息121条,通过官方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510条;策划制作发布微电影、微视频15部。同时,多渠道公开发布公安政府信息,其中行政许可143815件,行政处罚407882件,行政强制2844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公安局在处理依申请类信息公开方面,主动与市公安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及相关警种部门等沟通对接,共同审核把关答复文书,全年共收到和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公安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从主办民警到主要领导等层层审核把关,筑牢信息安全防线,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方面。区公安局在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之外,通过“民呼我为”“警快办”“渝快办”“交管12123”等互联网平台,快速响应群众诉求,确保网上咨询、投诉、举报等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公安政务服务更有温度、更显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区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指派专人专岗接听政府信息公开热线电话,同时负责信息公开等日常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市、区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定期对网站信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抓好整改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健康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涪陵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认可,但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仍有待提高。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与群众互动交流不多。二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以文字形式为主,缺乏数据可视化、政策图解、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示形式。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人员发生变动,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标准及指标,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解读形式,三是通过专题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最新要求和重点任务,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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